第4章
姓齐的是一个所有俗气的小O都会怦然心动的温润公子。也是我的眼中钉。我知道他们都是一样的货色,娶Omega都是为了标记,生子,然后砍掉Omega的羽翼把他圈养起来。
所以比起试图夺走我哥,我更恨他金屋藏娇的意图。
我哥可以不要我,但哪怕我真的死于家法,我也要在乱葬岗上燃起扑朔斑驳的磷火,祝祷他一生顺遂。
他护着我有什么用呢?我还不是经常挨打,连他自己也一样。
惹翻陆廷煊那次是我的原因,我让哥哥去偷走他的领带好让他在家宴上出丑。我哥一开始不敢去,我就用打火机烧了陆廷煊的领带。
结果我哥什么都没说就替我扛下了一切。他受了很重的杖责,血顺着地板缝流进地面。那是我以为我最接近失去他的一次。
杖责结束,我像以往一样替他舔干净嘴唇上的血渍。我们都不觉得这算什么,算接吻吗?我哥是我的爱人,亲的,我俩都是o,真他妈的…
那件事让我明白,我哥不是永远会在我身边。尽管我生下来就一无所有,但并不代表我不会再失去。
我一直觉得,我就是徘徊在深夜街灯前的吸血鬼,我哥是无辜的路人。因为我对他笑了一下,他就心甘情愿用鲜血来供养我。
我有着黑色的眼睛和黑色的心,我从不哭泣,因为我的眼泪是黑色的。
今天大夫人骂我是贱种,怎么会有omega这么轻贱omega的呢?被c有什么了不起,生娃有什么了不起,就敢和我哔哔
我在草稿纸上为全家人(除了我和我哥)都设计了n种死法,那张纸很宝贵,藏在我哥的抑制剂瓶盖里。在陆家,o的抑制剂被认为晦气,除了老鼠,我赌一万年没人去碰。
操,我和我哥定情了。
事情来的有点突然,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哥从后面抱着我。
他的不输alpha,我想试试。
所以我们真试了一次。
这事儿一旦被人发现,我们俩都会被活活打死。我听着我哥的身体撞上我的声音,就和杖责的声音一样,让我血肉横飞,死不悔改。
事后他折了一束夕颜给我。朝不保夕,无惧死亡,逃避太阳。
我们是黑暗哺育的孩子,我们不需要光。
我哥的容貌有种不分AO的清冷硬气,五官犀利漂亮,瞳孔是遗传母亲的栗色。在宴会上他总是温顺的垂着鸦羽般的眼睫,跃动的光斑落在他睫毛尖上倏忽不见。
而只有我见识过他的狠戾,在地下室的那夜他抱着我撞破了八年来的仇恨,像疯长的藤蔓将我禁锢缠绕,浇灌罪恶之行使它粲然盛开。
我无路可逃,我们成了共犯。
那天他发疯的时候压着我一遍遍说着不许走,他说他不嫁人。陆家还没有出过Omega公然抗婚的先例。虽然这一代有几个Omega接受了学校教育抵触婚姻,却还是被家族的威势所压,自断羽翼做了金丝雀。
虽然母亲去世多年,但我哥的容貌和举止足以吸引alpha们争相求娶。我哥嫁给任何alpha都是万劫不复,我想象着他在哪个Alpha粗壮的怀抱里艰难挣扎,而那个Alpha正撕开我哥的完璧之躯,就觉得心脏抽搐地疼。
他们那么脏,他们都配不上他。我经常靠在我哥怀里半夜睡着又做噩梦,梦见我冲进我哥婚房砍下他丈夫的下体,在血泊中叼着一朵玫瑰疯狂的亲吻我哥。
从订婚宴上回来后,我发了高烧。Omega的这种小病在陆家根本没人会管。
我在宴会上见到了无数次闪现在噩梦里的那个Alpha。这件事虽然没有任何预兆,却总有诅咒降临的宿命感。他高高瘦瘦,五官像是安在脸上的,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摘下来一个,也许是眼球,也许是舌头,反正小件好取的都行。
于是我在他脸上费尽心思抠了一遍,摘不下来,我哥的生日礼物又泡汤了。
我耳边传来嘈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