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邓敬骞自知再理性缜密的思维也没法击溃不要脸和胡搅蛮缠,片刻的沉默后,他目视前方,轻轻叹气,没再看向方坞,也没再说话。
电梯来了,他进了电梯,方坞等在电梯外。
“我要去客户公司了,很着急,得走了,拜拜。”方坞很讨厌地开口报备,搞得他们像是一对边上班边抽空见面的、身不由己的恋人。
可现实是他们什么也不是,电梯门合上了,邓敬骞心底的怒意没有消退,他脑海中再次闪过方坞刚才在电梯外看向他的样子。
除了建模正确,笑容漂亮,剩下的只有恶劣蛮横、风度尽失。
简直太讨人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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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坞见完客户,在客户公司写字楼下的咖啡厅里待了半个下午,他开着电脑一边办公一边想昨天发生的事,以及今天早些时候发生的事。
某个瞬间开始,他觉得这个世界对他很残忍,残忍到纵容他度过了那么美妙的昨晚,却在天亮之后令一切回到现实,残忍到准许他和邓敬骞做了情人,醒来后又被迫变成“仇人”。
主要是邓敬骞翻脸不认人,拿他当仇人。
落差带来的恶心感觉远远超过了从未得到之遗憾,就像是做了一场暴富的梦,又猛然醒来那样。
橙子美式略酸,方坞面色凝重地驯服着笔记本屏幕上的光标箭头,然后,思绪总是野马一样地奔跑出去——他再次回忆起了去年和邓敬骞的“初遇”,那时值十一假期,他和哥姐三人在小城家中相聚,网速过快的亲姐方培在客厅里投屏看职场真人秀综艺,从早看到晚。
方坞回家就是为了休息,正好很闲,就陪她看了会儿。
于是从那档遭遇无数人围攻吐槽的节目里,方坞认识了邓敬骞。
其实节目原本的计划应该是根本没人关注到邓敬骞,他不在那间节目组选定的红圈律所供职,更不是主线故事以内的带教老师,他只是个样子沉稳迷人的观察室嘉宾,在脚本中的part还没一旁完全外行的演员明星多。
节目组对他的初始定位大概只是——“一个有点江湖地位、也具备专业能力、用来作结束陈词的花瓶”。
可是随着故事的推进,独播平台中每一集的弹幕都纠缠在了邓敬骞身上。
百分之八十都是骂他的:嫌他脸臭不笑,嫌他言辞犀利,嫌他纠正其他嘉宾的发言,嫌他在后来和实习生的见面中挑刺……
更甚者,因为他是京城某餐饮大鳄的儿子所以骂他花钱进组,谣传他顶占某草根出身的知名律师的录制名额。
“我搜了一下,他其实有点厉害,”方坞躺在沙发上告诉方培,“没他们说得那么差。”
方培:“是吧,我也觉得,现在这种都是,一开始的评论影响了之后所有的评论。”
“邓敬骞……”方坞还是那样躺着,用手机搜索邓敬骞的个人资料,传达给方培,“看吧,是政法大学本科,清华硕士,还是推免的。”
“长得也行哈,你姐夫要是长这样,还这么会收拾自己,我做梦都笑醒了,”穿着睡衣的方培用叉子扎了一块甜瓜,盘腿坐在沙发最中央,一边吃一边说,“算了算了,我关弹幕了,服了真是,没明白有什么好骂的,我只是个吃瓜群众,眼不见为净。”
“你看吧,我上楼了,”旁边的方坞一个鲤鱼打挺起来,说,“去跟他们打个电话,明天出去玩儿,我开车。”
“开慢点儿你,”方培叮嘱,“少喝酒,回来叫代驾。”
方坞慢悠悠地、心不在焉地点头:“知道。”
思绪收束,橙子美式在嘴里留下芬芳微苦的后调,方坞暂时搞定了手上的活,合上电脑,感受斜下去的阳光透过玻璃落在手边。
天气凉快了,连阳光都凉快了,方坞心里有自知之明地不将自己对邓敬骞的关注总结为“一见钟情”,因为他不喜欢那种强行把欲望写作悸动的笔法,并且他本身也没那么单纯浪漫。
他想,一个年轻男人对另一个成熟点的男人有了那样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