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方坞从手机后抬头,眼露笑意,说:“不是买的,别人送的。”
“女朋友送的。”男人在相邻的办公桌后落座,看着方坞的脸,嘴角上弯,心领神会。
“差不多吧,”方坞继续翻着手机上的财经新闻,说,“还没成呢,他在追我。”
男人先是沉默,然后发出了痛达心灵的慨叹,拉长了声音,说道:“羡慕啊!”
方坞一手枕在脑后,随意摸着自己的头发,摇头,说:“还好吧,没什么好羡慕的。”
关系链接太过单一的情况下,人的心肠经常是极其狭隘的,因此,在这个时代的职场当中,恨和恭维的权衡早已经是一门艺术。对于方坞收到奢侈品包这件事,身边直男同事慷慨地说出了“羡慕”,那便代表着这件事已经不在惹人羡慕的范畴了。
事实是,男人的心里疯狂地翻涌着嫉妒。
他问:“哎,你为什么不答应人家?人家都给你送包了,还是全新的。”
“不答应不需要理由,”方坞挺喜欢胡乱说话拿塑料同事们寻开心,他放下手机,拿起放在桌子上的咖啡,喝了一口,问,“要是你,你会答应吗?”
直男同事:“肯定会啊,不过每个人想法不一样,都能理解。”
方坞:“要是你实在对这个人没感觉呢?”
对方:“那也可以答应,她很有钱吧?嗐,我不知道,也不是我的事儿,你得自己决定。”
方坞:“那你猜我到底喜不喜欢他?”
对方压低了声音,试探问道:“不喜欢?”
“喜欢,有一点喜欢,”方坞措辞保守,略微失实,可言语中流露的感情是无法遮掩的,他脑子里浮现着昨晚发生的所有事,停顿了一下,说,“但是这不重要,我喜不喜欢他,一点都不重要,他喜欢我,才是我最在意的。”
对方:“是,肯定是这个道理,人家这不是已经很喜欢你了嘛,但是,说真的,也要遵从自己的内心……”
直男同事还在说话,意见反复,陷入了“劝和”和“劝分”的两极循环,而听他讲话的方坞早已经走了神。
对于邓敬骞昨晚突然送来的喜欢,方坞虽然只囫囵地捧在手上,还没尝个透彻,却已经决定将其铭记了,甚至,他极端到认为自己不配拥有它,认为邓敬骞的喜欢是天使亲吻凡间的虫蚁,是人类得到了神祇的宝藏。
但……邓敬骞就是太会给人洗脑了——脑袋稍微清醒一些的时候,方坞又觉得自己真的像狗,不仅经不起任何诱惑,甚至有了臣服的意识。
从昨天夜里到现在,方坞每小时都有那么几十分钟疯狂地想着邓敬骞,恨不得趴在他脚底下汪两声。
这些,光是想想就无地自容,更不要说对谁倾诉了,所以,方坞只能暗自剖析,结论是自己从几个月前求爱被拒的那刻开始,就在被邓敬骞无情也有效地训导着,因此,在这种角色倒转的情况下,自己仍然会因为他的“恩赐”而惊喜、迷醉、认为不配。
这是个难得清闲的上午,过了会儿,邻桌同事又端着杯子去茶水间了,方坞的回忆和深思的流程还没走完,也一直在翻看与邓敬骞的聊天消息,片刻后,他举起手机,给放在桌上的包拍了张照,发给邓敬骞。
然后没话找话,配上完全杜撰的文字:我同事说超好看。
没等多久,新消息就跳出来了,邓敬骞问:你觉得呢?还行吗?
方坞:好看。
方坞:是你自己偷偷买给我的,可不是我管你要的。
邓敬骞:偷偷?不是偷偷,我说过要从香港给你带东西的,你不是吵着要我追你吗?追人就这样[OK表情]
方坞:你从香港回来之前就打算追我了?
邓敬骞:算是吧,给你买礼物的时候我觉得我总会说的,但没想到这么快就说了。
方坞:所以,你到底觉得我哪儿好?
聊天框上方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