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下午五点,橘红色的火烧云布满天空,小巷后面的那条街上,一蓝一红的身影穿梭在一家家台球厅和网吧。
路时宇推开一扇台球厅的大门,示意江凌云上前看看有没有昨晚的两人,江凌云一一扫视在场的人,一些长得凶神恶煞的混子和他对视,对着江凌云比了个戳眼睛的动作,把他吓得一激灵。
“没有?”
“嗯!”江凌云被一股充斥着劣质香烟夹杂体味的恶臭熏得头晕眼花,努力憋着一口气跑到大街上呼吸新鲜空气。
走在后面的路时宇面带无语,直摇头,他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你说你为了一只狗挨打,那狗呢?”
江凌云扶着街道边树杆干呕的动作一顿,没说话。
路时宇冲他喊道:“喂!你不会藏在家里吧?你不知道我对宠物毛发过敏吗?!”
“没有!”江凌云立刻反驳,支支吾吾地说,“狗…呃…我送给别人了!”
“要是让我发现你把那玩意带回去了,我直接——”路时宇抬腿作势要踢人,“把你脑袋拧下来当球踢知道吧。”
江凌云闷闷不乐地嗯了一声。
路时宇看了看渐暗的天空,又抬腕看了眼时间,六点二十。
“我们再找最后一家,要是没有,晚上再去酒吧找找。”
“晚上?”不行不行,他和闻衍约定好了要一手交钱一手交狗。江凌云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哥,要不算了吧,一个手机而已,我自己再买一个。”
路时宇见江凌云这欠样,怪不得人要打他,路时宇看了也想狠狠揍他一顿:“江凌云,你真觉得这是手机的事吗。”
江凌云小心翼翼地反问:“难道不是吗?”
路时宇抬头仰望天空,怎么也不相信这人是他的亲弟弟:“你买手机的钱是哪里来的。”
江凌云:“爸爸给的呀。”
路时宇冷笑一声:“你也知道是他给的啊,他给的钱,别说买一台,就是三百六十五天每天不重样换一台他都没话说。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两是他亲儿子,儿子花老子钱,天经地义。可你知道他这花心老萝卜在外面又有多少野种吗?”
江凌云摇头。
“不管具体多少,到时候外面的野种来争家里的家产,你这头笨猪没心眼没魄力没胆量没能力,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属于自己的财产被分走。”
江凌云小声说道:“这不是有哥吗……”
路时宇气得拍手称赞:“对,你就一辈子赖着我。以后我和你嫂子在一起,别人问我结婚怎么还带着弟弟,诶,我就说这不是我弟,这他妈是头猪!”
“哥!”江凌云被骂难受了,他哪有那样。
“都说了在外面别叫我哥!”路时宇的怒吼引得周遭不明群众纷纷侧目。
江凌云鼓起脸颊:“你别生气了,我去找还不行吗。”
路时宇真是恨铁不成钢,自己好不容易考上名牌大学,以为能摆脱这条猪尾巴,结果没想到他又屁颠屁颠地跟过来,甚至原本老爸奖励给自己的三百米大平层还要分给他住,实在扫兴。
——天呐,拜托天降福星,把江凌云这个笨蛋从他身边带走,也不枉他死去的妈给的嘱咐。
两人最后来到一家台球厅,还没等路时宇推门,江凌云激动地拍打着路时宇的手臂,指着里面一个抽烟的男人说:“就是他就是他!”
“行,你去叫他把手机还你。”
“啊——我去?”
路时宇一脸不然呢。
江凌云缩了缩脖子,最终还是不敢忤逆路时宇,磨磨蹭蹭地向前进。
路时宇在门口看着江凌云走近那个叼着烟的男人,男人连打球的动作都没停,江凌云就转身回来。
路时宇皱眉:“你和他说了什么?”
“我让他把手机还给我,他让我滚,然后我就出来了。”
路时宇眉头打开,释怀地笑了一下。
江凌云硬着头皮开口:“我们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