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救急不救穷(求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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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郑队长,我就不去了,我妹妹还在家等我回去做饭呢。」
很多人根本没有听说过石头胡同。
但如果提起八大胡同,应该就有所耳闻了。
石头胡同丶百顺胡同丶韩家胡同丶陕西巷丶王广福斜街丶朱家胡同丶胭脂胡同和李纱帽胡同所构成的核心区域,就是建国前,大名鼎鼎的红灯区。
而且说是八大胡同,实际上这是风月场所覆盖周边十余条胡同。
在民国时期,八大胡同还分为清吟小班丶茶室丶下处等不同等级。
有赛金花和小凤仙等超级女明星,是当时大名鼎鼎的销金窟。
建国之后,八大胡同遭到毁灭性打击,在这边的所有风月场所几乎全部关停。
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八大胡同依然有着一些人,靠着半掩门,继续低调地经营着。
类似郑立新他们这些人,就是八大胡同的常客,他们的工资一大半,甚至是全部工资都交给了这些胡同。
周良顺以前也是街溜子,满京城到处跑,但他那会儿还是未成年,最关键的是兜里没钱。
连吃饭都成问题,怎么可能会去八大胡同那边消费呢?
吃喝嫖赌四大陋习,吃排在第一位,且老祖宗说过饱暖思淫欲。
没饭吃的人是不可能去想其他事的。
所以他虽然听说过八大胡同,但却没去过,并且那是原身,周良顺作为穿越者,当然非常清楚八大胡同。
「嚯,还不好意思了?」
郑立新大笑道:
「你已经是个大老爷们儿了,有啥好害羞的?大家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嘛....你也别拿你妹妹当藉口啊,再说了,下周就是除夕了,你再不开荤的话,这都到二十岁了,说出去多没面子啊?」
「而且我告诉你啊,一般人我还不乐意带他去八大胡同见见世面呢,你小子性格很对我脾气,所以我才愿意搭把手,就这么说定了啊,下班一起过去。」
说罢,他就先出去巡逻了。
他刚走,刘志坚就过来了。
「你们聚在这里干啥呢?」
众人一哄而散,没跟刘志坚说什么。
过了一会儿,赵永明跟武红旗两人过来找周良顺,劝诫后者不要听信郑立新的话,千万不要跟对方去石头胡同。
一旦去了,那绝对会出大事儿。
「前年我们保卫科有个退伍兵,就被郑队长给带去石头胡同,不到半年就染了病,身上全是暗疮,非常可怕.....」
周良顺点点头,他也明白风月场所确实存在这么一些病,很多人第一次去都是想着试一试,却没想到试试就逝世。
保卫科里并不完全都是退伍兵,还有一部分像郑立新这类人。
这类人员构成相当复杂,在进入轧钢厂之前,或多或少都沾染一些旧社会的不良习惯。
「嗯,我不会去的。」
赵永明道:「不去就好,不去就好,有钱就存起来,如果实在想女人了就找媒婆相亲,城里的女人不太好找,但农村的女孩很容易,而且还能挑漂亮的,就是得有钱才行....」
「对,永明媳妇就是乡下的,长得很白,特别好看....」
武红旗还没说完,赵永明就气呼呼地给了对方一拳:「王八蛋,武红旗你什么意思?你说谁很白?啊?」
当着赵永明的面,直接说他媳妇很白,好家夥,武红旗这嘴也是够快的,说话不经过大脑吗?
活该挨揍!
周良顺好奇问道:
「永明,你媳妇的户口是城里还是乡下的?」
「乡下的,没办法弄回城里来。」
「没去跑关系吗?」
「去了呀,但是踏马的开口就是要两百块钱,太踏马贪心了,我呸!」
赵永明说起这事儿,顿时愤愤不平。
因为粮食定量,没有城里的户口,他媳妇和孩子都只能吃他的定量。
两百块钱已经可以买到很多吃的了,现在的富强粉也才两毛多一斤,两百块钱足够买将近一千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