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隨手就取出来那本《百年孤独》(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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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你不要搞错了。”

    “我搞错了?以前,你只是天天晚上来。这几天,你不但是天天来,白天晚上,都来了。是不是?”

    “是的。”

    “那我们这里的房租,水电,工资,都不要钱吗?”

    “是要钱的。”

    “晓得我们要钱,那不买一本书,天天还来这里看。”

    服务员接过那本书,在手中摆弄了几下,接著说:

    “你到这里白白看书,都看烂了。还说,不是你弄烂的,真是鸭子死了,嘴巴还在硬。”

    “不是我。”

    “就是死也不肯承认。

    “真的不是。”

    “是怕我要你赔钱,对吧?”

    田小洁伸出手去,看她手上那本书,急急地说:

    “那你凭良心,好好看一看。这本书上烂的,是一个旧印子,不都已经发黑了呢。”

    “就发黑了。”

    “这样子,怎么可能,是我弄坏了它的。我刚才拿起来的。”

    “是刚才吗。”

    “告诉你吧,昨天晚上,今天白天,一连几天,我看的,都是那本。”

    “那你说说,昨天前天晚上,你看的是哪本?”

    服务员再次追问。那態度,让人感到,稍微要好些了。

    听到这里,这边的孙立新,就有点好奇走了过去:

    “小妹妹,你怎么证明,前几天晚上,在这里看的,是那本书?”

    田小洁看到有人来问,胆子就加大了些。也不抬起眼睛,看面前的孙立新,从容就说:

    “那本书,是一个长篇小说。外国人写的,叫做《百年孤独》。”

    “外国的。”

    “他是哥伦比亚的作家,名字叫做加西亚.马尔克思。”

    “对。”

    “第一个晚上,看了好久,看到的是第135面。”

    “那你在第二个晚上呢。”

    “看到第288面;第三个晚上,在厂里加了个班,就没有过来看。到了第四个晚上,才看完了全部,它一共是386面。”

    孙立新听她说完,隨手就取出来了那本《百年孤独》拿在手上,翻来翻去,端详了有好一会。再次看著书,有点惊奇地问:

    “这本书,能看得懂?”

    田小洁摇了摇头:

    “看不懂。”

    “不懂?那你看个什么鬼?”服务员说。

    “是的。我看不懂。”

    “那你天天来这里,白看我冤枉的书。本来就看不懂?也偏要来看。那你是想,要看个什么?这里又没有靚仔。”

    “看不懂的书,你也看?”

    “是的,我想看。”

    “这不是浪费书,又浪费了我的地方?你还不赶快走了。”

    “但是看了让我觉得,模模糊糊的,多多少少,也懂得了一点点。”

    “算了吧。只懂得一点,有什么看的,看冤枉的,不要钱,是吗?”

    孙立新看了服务员一眼,帮著田小洁说:

    “靚女,她看不懂这本书,是很正常的。”

    “看不懂,还正常。”

    “有这种情况。”

    “哪有什么看的。只想装个样子,自己就有文化了,是吗?”

    “姐姐以前跟我说,一个人看书,不要光看自己完全懂的。也要多看那些半懂不懂的。因为只要多看了它几次,就会懂得好多。”

    “对头。”

    “这样子看书,才是最有效果的。我在平时,就是喜欢看这些既看不懂,模模糊糊的,又有点点能看得懂的书。觉得要多看那样的书,才会有点点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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