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这个律师很没道德!
张虎内心忽的一滞,紧接着呼吸逐渐急促,猛地抬头看向他。
「真...真的!?」
没错,就是报复!
他不在乎钱,他在乎的是对方犯错却还能不受任何惩罚!
「当然是真的。」
徐德点头,旋即开口道:
「既如此,那咱们就改变诉求,将离婚转变成围绕您进行合法合规的报复来思考!」
「首先,既然对方从经济上让您感到愤怒...那咱们便从经济进行制裁!」
「对方要借离婚来分钱获利,那...不离婚呢?」
不...不离婚?
张虎脸上的表情僵住。
不等他质疑,便见徐德沏了杯茶推到他面前,继续道:
「您为什么要急着离婚?离婚对您来说有什么好处?」
离婚有好处吗?有,但损失更大!
首先是分家产,其次是没了离婚的束缚,奸夫淫妇会私通,拿着他的钱远走高飞吃喝玩乐!
所以......
「离婚,对您来说弊大于利!」
「更何况您妻子的目的就是离婚分钱!」
徐德缓缓开口。
从报复的角度讲,不离婚,无法让对方达到目的才对!
「可是......」
张虎有些迟疑,他觉得对方说的对,但好似又有哪些不对的。
「话虽如此,但不离婚的话,婚姻状态双方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岂不是以后我赚的钱有一半都是她的。」
闻言,徐德脸上露出一抹笑,很精明的笑。
「不不不。」
说着。
徐忽的抽出纸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张先生,您可能对『夫妻共同财产』,此项法律有些许误解。」
「首先!您要知晓,根据《民法典》第 301条明确规定。」
「共同财产权≠无条件使用权!」
共同财产权,可以简单理解为一方使用家庭存款的三分之二时,需要双方共同同意。
这并不限制日常消费与个人资金。
如,你婚后一月工资一万,手中有足够的钱购买一件五千元的衣服,即便妻子不同意,但你依旧可以购买。
这玩意最大的限制是大额消费!
张虎会大额消费吗?
会,但他可以绕开家庭资金,不需出轨者同意!
而出轨方若是大额消费呢?张虎却有权利拒绝对方要求!
「所以......」
张虎愣了,对方这番话给他听得一愣一愣的,脸上流露出迟疑。
「所以,您的意思是我只需要给他小额花费?」
「不!」
徐德没有犹豫,继续开口,用纸笔给对方算帐。
「理论上,您甚至无需支付对方任何用于个人享受的金钱,只需要一定家庭资金!」
「即,《民法典》第 1060条,日常家事代理!」
「其中包含许多,对您最重要的为生活必需品与小额消费的娱乐。」
「后者您薪酬不高的话可以拒绝给钱。」
「前者则是衣食住行,您若是支付,也无需交付给妻子。」
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虽互为抚养关系,但有个前提。
便是其中一方无能力劳动才能触发,才可要求另一方给予抚养费,如残疾。
而妻子有劳动能力却无理由不劳动,理论上...
「即便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法规,您也可以一分钱都不用给。」
徐德肯定道,旋即顿了顿,又补充一句。
「当然,只是理论。」
「实际上多少要给点,但不多!」
所以,张虎不离婚,就只需要支付一点点钱,并且,他其实对离婚一事并没强烈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