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7章 美人心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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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少。

    她看着曹胜,直直地看了一会,露出有些羞涩的笑容,轻声问:「曹丶曹哥,那天丶那天晚上的事,你丶你真的不记得了吗?」

    曹胜:「???」

    他微笑摇头。

    她看着他,眉想了想,又问:「你应该有点印象吧?你丶你觉得那天晚上,我们丶我们谁表现更好呀?」

    曹胜:「....—.

    她醉了,曹胜却还远没到醉的程度。

    见她言辞已经大胆到这个程度,他就不想继续留在这儿了。

    起身给她泡了杯茶。

    而他在给她泡茶的时候,她却起身,扶着墙摇摇晃晃地来到他身旁,醉眼迷离地斜着他,笑嘻嘻地问:「曹哥,你那麽有名,一定有很多女书迷吧?你丶你和女书迷约过会吗?约会的时候,

    你们丶你们有没有做点什麽呀?」

    曹胜:

    「......

    他转过身来,将刚泡好的茶,递到她面前。

    「喝杯茶吧!」

    「谢丶谢谢!」

    她伸手接过茶杯,曹胜松手,她烫得惊叫一声,双手一松,茶杯掉落到地,热茶飞溅到她和曹胜腿上。

    「啊啊——」

    她顿时连连跳脚痛呼。

    曹胜也连退几步,被烫得牙咧嘴。

    好在冬天他俩都穿着长裤,要不然就这一下,小腿上的皮肯定会被烫伤。

    但即便如此,他俩下意识蹲下来,卷起裤脚检查各自小腿的时候,还是发现自己的小腿有被烫出大小不一的红印。

    当然,好处也是有的。

    阿萨眼神清醒了,醉意消退了不少。

    两人抬头,看向对方。

    她不好意思道歉,「对不起呀,曹哥,我丶我不是故意的。」

    曹胜:「是我的错,刚才茶杯那麽烫,我不该递给你的。」

    阿萨:「你不要紧吧?要不我去给你买点烫伤膏来抹一下?」

    曹胜起身,「我让助理去买吧!你的身份还是别抛头露面了。」

    阿萨:「这——·行吧!真是抱歉,我真不是故意的。」

    曹胜笑笑,「你吃好了吗?」

    阿萨点点头,「嗯,我吃得差不多了,你丶你呢?」

    曹胜:「我也吃好了,那我就先走了?回头再见?」

    阿萨:「啊?您丶您这就要走了吗?要不,再坐会儿吧?」

    曹胜:「不了,我还有事,下次再见!」

    说着,他摆摆手,往门口走去,阿萨亦步亦趋地送他。

    下楼的时候,曹胜拨通孙亮的电话。

    「去给我买两支烫伤膏,一支送到416房间。」

    416是阿萨住的房间。

    他皮糙肉厚,其实不需要抹烫伤膏,但她细皮嫩肉,所以,他觉得有必要买烫伤膏。

    416房间。

    阿萨坐回餐桌旁,看着桌上吃剩的酒菜,懊恼地抬手拍了拍脑门,两肩一垮,自语道:「真是笨死了!好不容易创造的机会,就这麽搞砸了,怎麽办?怎麽办?接下来,他还会来见我吗?还会来吗?」

    其实,她并没有表面上那麽单纯。

    读书的时候,她看到这麽一句话: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这句话曾让她沉思很久。

    一方面,她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另一方面,她又觉得自己不够卑鄙,恐怕拿不到卑鄙者的通行证,同时,自己又不够高尚,死后恐怕没可能在自己的墓碑上,刻上高尚的墓志铭。

    那.—·

    我能拿到什麽通行证呢?

    港澳台通行证?

    那个通行证,很多人都能拿到。

    有什麽独属于我的通行证呢?

    我不够卑鄙,也不够高尚那我够什麽?

    这个问题,她思考了好几天。

    直到某天清晨,她起床在洗漱台前照镜子的时候,看见镜子里的自己那张天真可爱的俏脸,她才突然有所领悟。

    谁说只有卑鄙者的通行证?我这样的,难道就没有天真可爱的通行证吗?

    每个人,都该有属于自己风格的通行证!

    性感的,可以用性感通行。

    智慧的,可以用智慧通行。

    平平无奇的,也可以用平平无奇通行。

    关键是善用自己的特点。

    从那以后,她开始学会善用自己的天真可爱,也学会保持自己的天真可爱。

    然后.诸事顺遂丶一路畅通。

    进了英黄公司,和锺欣潼组建了她俩的组合,然后一年内连发两张专辑,在香江已经积累出一批属于她们的粉丝,公司上下很多人都对她们这个组合很欣赏很看好。

    特别是英黄的老总,已经在会上宣布接下来一年,力捧她们组合。

    她知道很多人很疑惑她这样的,凭什麽能签约英黄?并且得到英黄的力捧?

    论容貌丶身材丶气质,她都算不上大美女。

    娱乐圈,比她漂亮的比比皆是。

    英黄内部,比她漂亮的也不在少数。

    可她偏偏一路顺风,有如神助。

    为何?

    她自己知道原因。

    美丽,可以让人惊艳,却未必能让人喜欢学会善用自己的天真可爱,却能让所有人都不讨厌她,甚至喜欢她。

    其实,她的天真可爱是真的。

    她只是学会了善用这个特点而已。

    可惜,今天功亏一簧,没有把曹胜留下。

    傍晚。

    老街一楼。

    曹胜和姜晓霜坐在一个小包厢中,桌上有菜无酒,姜晓霜本来是想点一瓶酒的,曹胜没同意。

    作为一个写手,除了必要的应酬,他平时是尽量避免喝酒的。

    因为一喝酒,至少半天时间都没办法码字。

    他终究不是血那种喝酒后,状态更好的写手。

    「说吧!找我有什麽事?」

    喝了口西瓜汁,吃了几口菜,曹胜开口询问。

    姜晓霜看了看他,心里有点郁闷,她本来想和他喝点酒,趁着酒劲上头的时候,跟他说专访的事,相信他酒劲上头的时候,会比较容易答应这种事。

    但现在他滴酒未沾,清醒得很。

    她说服他的把握就不大了。

    不过,事情总要说的。

    她沉吟片刻,微笑道:「台长今天找我,亲自给我布置了一个任务,希望我能跟你约一个专访,你能同意吗?」

    既然他很清醒,她乾脆选择实话实说。

    就看他愿不愿意帮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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